按照四川大学关于MBA学生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MBA学生人事档案分自筹和委培两类进行管理。自筹类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统一管理,学员毕业时,由学校档案馆将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寄送至派遣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学员的上述材料将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自筹类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本人领取。委培类考生的人事档案、工资、户口、医疗、党团组织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但必须签订《四川大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直接转入委培单位。
关于自筹类考生调取人事档案的说明:
1. 档案调取工作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完成,学校接收档案截止时间:2010年5月31日17:00。
2. 考生人事档案一经调入学校,在读期间一律不得调出学校。
3. 由于人事调档函为重要函件,建议同学们尽量本人自取或委托人代取,成都地区考生只能自取或代取。
4. 现场领取调档函办法: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考生委托他人携带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前往本中心领取人事调档函。
5. 若需学校邮寄调档函,请于5月16日9时前将调档函邮寄地址以邮件形式告知本中心,请根据文末附件表格“youjidizhi”的标准格式发邮件至enroll@mbascu.org,本中心将统一办理邮寄手续(邮寄方式:挂号信或快递到付)。
6. 若不需调档函,则直接邮寄人事档案,接收档案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大楼412办公室 苟芳(收),邮政编码:610064
7. 自筹类考生户口转入遵循学校户籍管理部门规定,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本阶段暂不办理。
关于委培类考生签订委培合同的说明:
1. 请于2010年5月31日17:00前将签订好的《四川大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至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412办公室,合同书内容见文末附件“hetongshu”。委培合同邮寄地址: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412室苟芳(收),邮编:610064。
2. 《四川大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请进行正反面双面打印。
3. 在签订委培合同中,牵涉甲方和丙方利益的条款(如培养费的负担问题),甲方和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需更改则在原合同基础上手动更改,并在更改处加盖甲方公章。
4. 丙方可以不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到乙方。
5. 培养时间: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止。
6. 甲方和丙方需盖章签字,若丙方没有章,需按手印。
四川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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